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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油公约介绍
 

我们可以为您办理巴拿马和塞拉利昂的燃油公约证书。

《2001年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》(Bunker Convention)在修订后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。

所有1000总吨以上的轮船,无论哪种类型,无论是否悬挂燃油公约成员国的国旗,在进入成员国的领海或者排他性经济水域时,均要求持有由成员国颁发的燃油公约证书,以证明其登记船东已购买防污染损害保险。塞拉利昂作为该公约的成员国,可以为悬挂其他国旗甚至非成员国国旗的船舶办理燃油公约证书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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